2012赣州中考录取原则
1.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先参加师范定向生的排序录取(所在区必须有师范定向招生计划),未录取者根据其高中志愿参与高中类考生的划线录取。
2.“以人为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各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
3.报考重点高中落选且报了重点高中调剂志愿的考生可参加重点高中调剂录取;报考了重点高中择校志愿的考生可参加重点高中择校录取;重点高中落选者且填报了一般高中志愿的考生与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一并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